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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統(tǒng)計局26日發(fā)表報告說,根據現(xiàn)有最新統(tǒng)計數據,2011年歐盟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達到13%,比上年的12.1%進一步提高。
2011年,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比例最高的4個歐盟國家分別為瑞典46.8%、拉脫維亞33.1%、芬蘭31.8%和奧地利30.9%,最低的為馬耳他0.4%。盧森堡、英國、比利時和荷蘭比例也較低,分別為2.9%、3.8%、4.1%和4.3%。
歐盟規(guī)定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、水能、風能、地熱能和生物能等。歐盟規(guī)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%,為此從2004年開始根據實際情況給每個成員國提出了不同目標。統(tǒng)計顯示,2004年歐盟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為7.9%。
2011年,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比例最高的4個歐盟國家分別為瑞典46.8%、拉脫維亞33.1%、芬蘭31.8%和奧地利30.9%,最低的為馬耳他0.4%。盧森堡、英國、比利時和荷蘭比例也較低,分別為2.9%、3.8%、4.1%和4.3%。
歐盟規(guī)定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、水能、風能、地熱能和生物能等。歐盟規(guī)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%,為此從2004年開始根據實際情況給每個成員國提出了不同目標。統(tǒng)計顯示,2004年歐盟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為7.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