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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山東廣播電視臺生活頻道《生活幫》報道,近日,萊蕪市鋼城區(qū)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利用廢舊的鉛酸蓄電池非法煉鉛案件,犯罪嫌疑人當場被抓獲,并繳獲了大量的非法成品鉛。
為了人贓并獲,民警在晚上冒著嚴寒整整守候了一夜,等到天一亮,當犯罪嫌疑人正要準備將成品鉛塊裝車運走時,一舉將其抓獲。
犯罪嫌疑人沈某稱,自己不知道這事是違法的。
據(jù)了解,嫌疑人沈某是臨沂人,以前在當?shù)貜氖逻^小作坊煉鉛,也曾被當?shù)貓?zhí)法部門關停取締過。但是在利益的驅使下,沈某竟然輾轉來到萊蕪,繼續(xù)從事違法生產(chǎn)。既然在老家干都有管的了,去外地就沒人管了?
“原先俺不知道這東西有毒,每年秋忙完后出來干點活掙錢,干了兩三年了,三四年了吧,秋天出來一次。一開始在俺那個地方不管,后來俺那地方管,又來到你們?nèi)R蕪!贝蚬と藛T告訴記者。
根據(jù)刑法第338條中的相關規(guī)定,對于非法排放、傾倒、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"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"的涉案人員,將被追究刑事責任。目前,嫌疑人沈某被拘留,案件正在審理中。
利用廢舊的鉛酸蓄電池來提煉鉛,然后賣成品鉛,是一項不錯的"生財之道",可一些不法分子在沒有排污設備的情況下,進行非法煉鉛,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、粉塵污染、土壤污染以及水資源污染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