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士之變第一季:“中國合伙人”散伙收尾,吳長江奪了權利失了錢財
攜手創(chuàng)立新品牌
和去年大熱的電影《中國合伙人》有點相似,雷士照明的創(chuàng)始人也是由三個躊躇滿志的同窗共同創(chuàng)立。吳長江、胡永宏、杜剛是高中三年的同窗,其中吳長江為班支書,胡永宏為班長。1984年,三人分別考入西北工業(yè)大學、四川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。畢業(yè)之后,三人的工作同樣天南地北,吳長江被分配到陜西漢中航空公司、杜剛進入國有企業(yè)惠州德賽電子、胡永宏則進入了成都彩虹電器集團。
1998年,吳長江決定做照明品牌。他找到了胡永宏,由于后者所在的成都彩虹電器集團從事的是小家電行業(yè),而且他畢業(yè)十年來一直干著營銷崗位。吳長江擅長的是工廠管理,做品牌光有工廠管理能力顯然不夠,所以胡永宏的市場營銷經驗就成為吳長江所急需的。于是吳長江極力鼓動胡永宏出來創(chuàng)業(yè),而尚在惠州德賽的杜剛得知吳長江要與胡永宏聯合創(chuàng)業(yè)之后,也執(zhí)意要加入進來。
1998年底,吳長江出資45萬元,杜剛與胡永宏各出資27.5萬元,以100萬元的注冊資本在惠州創(chuàng)立了雷士照明。從股權結構看,吳長江是占比45%的單一大股東,而相對兩位同學的合計持股,他又是小股東。
吳、杜、胡人稱照明行業(yè)“三劍客”,吳長江善于判斷行業(yè)大勢,敢于冒險;杜剛理性,對數字極其敏感;胡永宏感性,對產品特別有感覺。企業(yè)創(chuàng)立之時,三位股東進行了明確的分工:胡永宏主管市場營銷,吳長江負責工廠管理,杜剛負責調配資金及政府等資源。正是在這種“有控制權、但又被制約”的結構中,三位同窗合力將企業(yè)迅速做大,第一年銷售額即達3000萬元,此后每年以近100%的速度增長。
理念相左漸生隙
自2002年起,雷士照明股東之間的分歧開始悄然孕育,裂痕隨即產生。吳長江一直想把企業(yè)往大了做,賺了錢就要投入,而其他兩位股東則希望賺了錢要分紅。一開始幾位股東還會坐在一起討論,可慢慢的,吳長江開始獨自作決斷,他把賺來的錢一次一次的用于擴大規(guī)模。股東間的矛盾逐漸升溫,漸漸的雙方都失去了耐心,甚至開始互相挑剔。由此,股東之間的理念分歧開始逐步上升到情緒對立。
由于吳長江是總經理,全面負責企業(yè)運營,因而對外總是由吳長江代表企業(yè),外界提及雷士,言必及吳長江,其他兩位股東覺得自己身份被貶低了。在這種失衡的心態(tài)下,分管銷售的胡永宏開始越位干涉企業(yè)經營,原本只須向總經理匯報的事情,胡永宏也以股東身份要求職業(yè)經理人向其匯報,并且單方面下達他的指示。這就造成股東意見不一致時,下屬無所適從。隨著局勢的惡化,但凡公司開會,股東一方提出看法另一方就表示反對,致使會議無法進行下去。
由于吳長江的步調太快,其他兩位股東擔心企業(yè)根基不牢,吳長江再這樣搞下去會把雷士搞垮。再加上胡永宏當時已經萌生退意,于是索性提出只要公司有收益就馬上分紅。而吳長江開始品嘗兩位股東的聯合牽制了,相對他們二者而言吳長江只是持股45%的小股東。于是,“每月分紅”變成了董事會的正式決定。而分紅之時,由于吳長江的股份較多,因而所分得現金也較其他兩位股東多。其他兩位股東心理進一步不平衡,要求分紅也必須一致。于是雷士進行了一次股權調整,三人股權均等,形成33.4%、33.3%、33.3%的均衡狀態(tài),三位股東在企業(yè)的工資、分紅也完全均等。也有傳言說是因為吳長江曾欠下賭債,經常從公司賬上拿錢還錢,為此雷士幾位創(chuàng)始人才開始分紅,有人透露,這是因為吳長江從公司拿了太多錢,不得已稀釋股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