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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訊:近日,國家民航總局發(fā)布了《關于切實做好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其主要內容在于對旅客攜帶大容量電源產品做出更為嚴格的限制。給電子設備充電,如果移動電源有開關,那么在飛行過程中一定要出于關閉狀態(tài)。還有就是旅客在乘機是最多只能攜帶兩個累計不大于160Wh的鋰電池登機,如果單個鋰電池總容量超過100Wh的話就必須通過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夠攜帶,并且不能在飛機上使用。
移動電源“限飛令” 促行業(yè)標準快誕生
旅客攜帶鋰離子電池乘機提示
而除了移動電源,筆記本鋰電池,手機電池,相機電池也被算在備用充電設備中。因此,乘客能帶上飛機的移動電源總容量不是160wh,相當于43000mAh容量,而是縮減為80wh左右,也就是25000mAh以下是基本能安檢的。
旅客攜帶鋰離子電池乘機提示
民航總局之所以會給移動電源做出“限飛令”,其實是對此類產品的所預計能造成危害的一種安全措施。
其中,6月2日南航CZ6917行李艙冒黑煙,7月29日海航HU7364行李艙爆炸罪魁禍首都是移動電源。
另外在6月26日北京一列由石榴莊運行至大紅門的北京地鐵10號線列車內冒出濃煙,事故原因也是乘客挎包內的移動電源自燃,導致濃煙。
這一系列的事故最終促使民航總局做出對移動電源的“限飛令”。